其实,艺术家比较自恋,总是认为自己创作的艺术品是最好的,投放市场之后,却并一定获得人们的认可。当然,也有能获得认可的,只是并不多。
艺术家创作的时候会自我陶醉,进入自己的境界,自己感动自己,甚至为此而潸然泪下,却并不一定感动观众。不过,从艺术创作的规律来看,艺术家首先要感动自己,然后才能感动观众。要是自己都不被感动,就更别提感动观众了。音乐家创作音乐作品,要自己感同身受,认为自己创作的音乐才是最能表达真实感触的东西,也能让听众感受得到。只是,音乐家并不知道很多听众只是听了音乐的声音,却并不会通过声音分析表达效果,也不会通过声音寻求音乐家创作的心态。如此一来,音乐家创作的音乐投放市场之后,就只能让听众来品评了。即便音乐家认为最好的音乐作品进入听众视野,听众也不一定买账。很多听众只是凭借自己的认知欣赏音乐,或者根本不叫欣赏,而是叫做随便听一听,感觉好听就听,感觉不好听就不听。甚至有的听众根本不懂音乐,即便音乐家再努力创作,也无济于事,无法提高听众们的欣赏水平。
舞蹈演员创作舞蹈作品,本身就在用肢体语言表达某些情感,却往往只是自恋。他们演绎舞蹈作品的时候,全身心投入,甚至能把自己感动了,却并不一定能感动观众。观众看的是高难度动作,就像马戏团里的杂耍,“空中飞人”、柔术、大变活人等魔术,而不是看肢体语言表达的情感。舞蹈演员和电影演员一样,都比较自恋,演的时候全身心投入,却并不一定感动观众。电影演员也会通过肢体语言表达情感,但大多会有一种自恋倾向,认为自己演得很好,姑且称之为自信心。但表演的时候并非所有的观众都能看出他们的投入,也并非所有的观众都能理解他们。他们隐藏了自己的人格和语言,变成了角色的人格和语言,而这个角色并不一定是观众喜欢的,甚至引不起观众的注意,也就没有引发什么反响。电影艺术家本身具备一定的流量优势,即便演了一个小角色,也会被宣传,被关注,但并非演得最好,很可能别的演员来演,会更好。表演风格不一样,很难分出高下。就看大多数观众喜欢什么样的表演风格,喜欢什么样的表演艺术家了。很多观众只是喜欢表演艺术家的容貌,喜欢他们的声音,喜欢他们塑造的某一个形象,一旦他们变换角色,塑造了别的形象,有些观众就受不了,以为他们演得不好。其实,只不过是观众的刻板印象受到了冲击而已。但表演艺术家们还是很自恋的,认为自己表演得最好。
画家绘画也很自恋,认为自己画的画是天下第一。也就是说,在创作过程中,画家有充足的自信,认为自己画的画是最好的。画完之后,就要投放市场。凭借市场认可度来衡量画作的价值,本身只是商业行为,并不能代表画作本身的艺术价值。画作的艺术价值需要画家们来评判,但这种评判也是一眼看高,一眼看低,没有太多统一的标准。画家创作的时候,只是把“胸中之竹”化作“手中之竹”,形成一种意识到现实的转化,却没有一定之规。很多画家认为自己画得不好,算是有种理论自觉。毕竟,“胸中之竹”并非“手中之竹”,在“倏作变相”之中,化作现实画作的东西并非想象中的理想的东西。往往想得多,画出来的少。就像作家不喜欢自己的小说一样,想得太多,写出来的太少。有这样自觉性的画家一般都比较理性,也比较著名。而没有这样自觉性的画家一般都比较自恋,甚至有些自大,进入自己的境界,不能自拔。
书法家也是如此,会认为自己写的书法作品是最好的。很多书法家都自成一家,还声称书法作品独具特色。其实,书法家不过是在画字而已,用不同的手法画字,谁画得最好看,被很多人接受,谁就是书法家。当然,也有资本和权力的参与,谁能获得资本和权力的推崇,谁就是书法家。古代的书法家大多都是官僚,而现在的官僚有些成为书法家。书法本身就是一种艺术,无一定之规,说什么道理就是什么道理,说有什么意义就有什么意义。以至于一些高官舞文弄墨,给商铺题写匾额,当然会收到很多润笔费,而挂了他的书法作品的商铺会受到他的庇护。当他倒台之后,整条街悬挂他书法作品的店铺纷纷摘掉匾额,换成别的。由此来看,他不是什么书法家,只是权力加持下的所谓书法家。但他很自恋,不但笑纳书法家的名号,而且还是省级书法协会的会长。除此之外,真正的书法家惜墨如金,不肯写多了,以免无法制造市场稀缺性。他们大多比较自恋,或许和音乐家一样,首先要感动自己,然后才能感动观众吧。其实,只是传说,只是造势,只是制造稀缺性,只是借助资本和权力加持,只是画得好看一些而已。
艺术本身就是自恋的东西,没有一定之规,自古“文无第一,武无第二。”写文章的没有说是天下第一的,搞艺术创作的也没有说天下第一的,但艺术家都认为自己搞的艺术是天下第一的。其实,只不过是自恋而已,有了这种自恋,才可以搞下去,感动自己,进而感动他人。倘若连自恋都没有了,艺术也就不叫艺术了。